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久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损失33016.2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被告安徽久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7元,减半收取计468.5元,由原告***负担168.5元;被告***负担300元,安徽久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判决生效。 权利人应当在生效判决给付期满后的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