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沁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苏K×××**号轿车;

二、冻结被申请人***在工商银行62×××29账户存款20万元;

三、查封被申请人***持有的扬州沁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9-10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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