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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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扬州沁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苏K×××**号轿车; 二、冻结被申请人***在工商银行62×××29账户存款20万元; 三、查封被申请人***持有的扬州沁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8-09-10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