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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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起诉。

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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