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河南美格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美格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68665.23元及违约金6865.52元,共计75530.75元; 二、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河南美格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08元,由被告***、***负担844元,由原告河南美格机械有限公司负担10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