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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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派菲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壹咖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112民初8182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身份证登记住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被告:上海壹咖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K7WEA2W。 负责人:徐剑灵。 被告:昆明派菲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祖银忠。 原告***与被告上海壹咖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昆明派菲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2020年11月11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已由原告***预交)减半收取25元,剩余25元退还原告***。 审判长王静波 人民陪审员王肖 人民陪审员曾琼芬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王波婼 |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