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昆明豪江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耿熳、谢志良撤回对被告郭建坤、曹彩霞、曹火樯、凌素芬、昆明豪江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耿熳、谢志良申请减少诉讼标的,本院予以准许。本案诉讼费人民币13032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实际收取25元,由原告耿熳、谢志良承担,其余诉讼费13007元退还原告。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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