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中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合民一终字第02014号民事判决和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4)庐民一初字第0059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安徽中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中太建设安徽中奕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17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77元,由安徽中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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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06-27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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