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中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 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合民一终字第02014号民事判决和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4)庐民一初字第0059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安徽中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中太建设安徽中奕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17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77元,由安徽中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