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市周村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万兴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山东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5万元,并支付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计算的损失;

二、被告淄博万兴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9.00元,由被告淄博万兴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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