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十洲云水大酒店有限公司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大连通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