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州恒通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宁远县智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人永州恒通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申请人宁远县智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经宁远县东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宁东人调字(2020)033号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25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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