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存款4423000元或者查封、扣押等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 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或查封、扣押。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日期 | 2020-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