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市开县金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昶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余光泽与被告重庆市开县金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2月6日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书》有效。

二、停止对登记在被告重庆市开县金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位于开县镇东北环路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土地(权证号:312房地证2008字第06616号)的执行,并解除对该宗土地的查封。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重庆市开县金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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