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晋恒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川1603执591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成都晋恒投资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依法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