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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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502执3079号 郭健、陈佳: 申请执行人郭健与被执行人陈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郭健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9)桂0502民初79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以被执行人已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且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利息及案件受理费为由,申请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申请执行费500元由被执行人陈佳承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