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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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恒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广西赣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市麦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余丽敏、舒春松、广西赣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麦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恒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所有的105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余丽敏、舒春松、广西赣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麦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恒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所有的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