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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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2020)黑0123执695号 |
案号 | - |
案由 | 人格权案件执行 |
法院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123执695号 张某某: 张某某申请执行杨某某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依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123民初250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杨某某未按照该民事判决书履行,故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6677.73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通知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杨某某微信内3248.42元,另交纳执行费50元,剩余欠款3429.01元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分期和解协议,因该协议需要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