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桂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在执行异议人***名下陆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乐支行(原陆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乐信用社)账号为55×××72账户时应当为异议人***按同期玉林市陆川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二、驳回异议人***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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