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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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死亡赔偿金142146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精神抚慰金15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丧葬费9117元;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被扶养人生活费8562.75元;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11元(原告已预交5825元),由二原告自行承担315元,由被告***承担3796元,并与上述款项一同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4-25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