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全案件回函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保全案件回函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蒲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保全案件回函

(2020)陕0526执保283号

保全中心:

关于申请人梁辉与被申请人韩怡航财产保全一案,依据你中心移送的(2020)陕0526民初4152号民事裁定书,我局经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在银行系统、工商总局、不动产、车辆、保险、证券及网络资金的财产,未发现被申请人韩怡航名下有可供保全的财产线索,故未采取保全措施,将对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的方式结案。现回函你中心,请予查收。

2020年11月17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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