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管理(卫生)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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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卫生行政管理(卫生) |
法院 | 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安乡县卫生健康局对被执行人***作出的安卫医罚[2019]第15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 限被执行人***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安卫医罚[2019]第15号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缴纳罚款5000元,并加处罚款5000元,共计1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