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二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运城市xxxx单元楼,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申请人***所有的所有的晋x**大众速腾牌轿车一辆,期限为两年。 本届查封期满前七日内,申请人***还需要继续查封的,应当向本院提交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视为不申请;在查封期间内,若案件执行终结,本次查封解除。 案件申请费1920元,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4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