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朗邦厨卫(芜湖)有限公司 无锡宇铭贸易有限公司 无锡宇盛厨卫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无锡宇铭贸易有限公司、丁仕兴、***霞、陈加兴、许凤英、陈勇、耿文霞、朗邦厨卫(芜湖)有限公司、无锡宇盛厨卫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