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祥生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广西祥生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35万元的财产。

查封、冻结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不得转移、毁损、变卖、赠与、抵押被查封、冻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3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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