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青0104执1127号

申请执行人施俊杰与被执行人才德尔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青0104民初462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6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6月10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于2020年9月15日将40000元转至本院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后被执行人于2020年11月30日向被执行人指定账户转账20000元,现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结案。

本院认为,(2019)青0104民初462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本案执行费800元已由被执行人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青0104执1127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