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门市富鑫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新达尔冷热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983.94元(已由上诉人***预交2983.94元,上诉人江门市富鑫冷暖设备有限公司预交2983.94元),由***负担1491.97元,江门市富鑫冷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491.97元。上诉人***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1.97元,上诉人江门市富鑫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1.97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2
发布日期 2020-1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