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门市富鑫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新达尔冷热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983.94元(已由上诉人***预交2983.94元,上诉人江门市富鑫冷暖设备有限公司预交2983.94元),由***负担1491.97元,江门市富鑫冷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491.97元。上诉人***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1.97元,上诉人江门市富鑫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1.97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4-2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