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物业服务费6067.42元、垃圾处理费161元,共计6228.42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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