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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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2020)黑0691执保379号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2020)黑0691执保379号 你与康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91民初3554号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1、查封康鑫名下车辆。查封两年。查封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1日。 2、冻结康鑫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款人民币964元。冻结一年。冻结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5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查封期满30日前提交书面保全材料给主审法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