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2020)黑0691执保406号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2020)黑0691执保406号

你与卢斌、庞丽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91民初3494号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

冻结于海涛名下财付通账户769.82元。冻结一年。冻结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5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查封期满30日前提交书面保全材料给主审法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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