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舟山铭隆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千岛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舟山铭隆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6000000元,为2020年12月5日;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舟山铭隆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6000000元的除本裁定第一项财产外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2020年12月5日,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021年12月5日,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2022年12月5日。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浙江千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