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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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强制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拆除原告厂房及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责令被告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宁夏汇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赔偿请求作出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