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新疆中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支付原告新疆中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款项63430元;

二、被告***支付原告新疆中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息6722.97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仍以未返还款项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以上被告***应付款项合计70152.97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争议标的70698.38元,给付标的70152.97元。占争议标的的99%。案件受理费1567.4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疆中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即15.67元,由被告***负担99%,即1551.79元,公告费9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9-14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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