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沂百信源食品有限公司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支行 平邑县鑫岭塑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临沂百信源食品有限公司偿还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支行借款5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7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止按年息12.72375%计算),平邑县鑫岭塑业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4680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临沂百信源食品有限公司、平邑县鑫岭塑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6-11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