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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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久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兴恒大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汉源环鑫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武汉兴恒大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26元由原告武汉兴恒大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公告费260元和保全费1720元(原告武汉兴恒大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久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