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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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漳州市融信劳动服务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627民初202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漳州市融信劳动服务公司,住***。工商注册号:3506001200378。 法定代表人:王顺和,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漳州市融信劳动服务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振勇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卢琳静 书记员卢録葑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