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永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爱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隆鑫巫峡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2017)渝0237民初369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及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的负担;

二、撤销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2017)渝0237民初369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2017)渝0237民初369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由重庆隆鑫巫峡地产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重庆永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230467.64元,并支付从2017年12月1日起,以1230467.6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

四、驳回重庆永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6926元,由重庆永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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