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世界创地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新世界创地置业(武汉)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000,000元的冻结(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账号12×××28)。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湖北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