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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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美莱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原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三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在上诉期满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