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高必拓脱硫工程有限公司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3民初996号 原告:长沙高必拓脱硫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长海创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高红爱,总经理。 被告: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住所地: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许刚。 原告长沙高必拓脱硫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3日立案。原告长沙高必拓脱硫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长沙高必拓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白立新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文丽 书记员孙国花 |
| 裁判日期 | 2020-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