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儋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五日内向原告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本案违约金77503.1元(该款可从被告***、***已支付购房款中扣除)。 案件受理费5775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