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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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381民初127号 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史德生,任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涛,河南花洲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113200910612489(特别授权)。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 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裁判日期 | 2020-3-31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