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南充机场扩建工程南充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南充机场扩建拆迁安置还房工程项目应收工程款7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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