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
四川岳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溪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所开62XXXX_1、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所开62XXXX31、在四川岳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溪支行所开88×××73账户内存款各400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9-21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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