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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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 四川岳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溪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所开62XXXX_1、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所开62XXXX31、在四川岳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溪支行所开88×××73账户内存款各400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