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息县濮管区休闲美食园、息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息县金名尚苑在建工程予以查封,期限为叁年;

二、对被申请人***所有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00股予以冻结,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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