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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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新疆华宝钙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61元,由上诉人新疆华宝钙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7-08-03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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