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都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2019)冀0631民初237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4591元,减半收取7295.5元,由***、***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591元,减半收取7295.5元,由***、***共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