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都县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2019)冀0631民初237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4591元,减半收取7295.5元,由***、***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591元,减半收取7295.5元,由***、***共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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