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恒大地产集团石家庄有限公司 河北滏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北滏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提供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实际提供之日止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查阅和复制; 被告河北滏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提供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实际提供之日止的公司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供原告***及其委托的会计专业人员查阅; 上述材料由原告***在被告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查阅地点在被告办公区域内,查阅时间为二十个工作日。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河北滏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