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嘉伯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602民初9786号

原告:湖南嘉伯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国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红雨,湖南理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佩,湖南理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湖南嘉伯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立案。于2020年11月25日向原告送达诉讼费交纳通知书,限原告湖南嘉伯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之前交纳诉讼费。现2020年11月26日已经过,原告湖南嘉伯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缴纳诉讼费,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湖南嘉伯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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