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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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统洲化工有限公司 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在向山东统洲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的061-001号(债权编号)债权建设工程款3200000元范围内就山东统洲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乙丙橡胶项目”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山东统洲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