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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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济南骏豪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某欧铃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6-14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