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中油华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山东中油华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工程款288959.6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鉴定费25000元,合计28275元,由被告山东中油华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2815元,原告***负担54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6-11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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